该算法的目标在于计算您的委托单在提交之时至获得执行之间的时间加权平均价格。如果勾选允许在超过结束时间交易,执行时间结束后未或执行的委托单会继续被执行。用户可以设定在达到特定条件时才交易委托单。用户可定义的信息包括:委托单何时可以流通、中点何时与要求的价格相匹配、同一边(买或卖)何时匹配以使得委托单可以流通,以及最后成交价何时可以使得委托单可以流通。对于时间加权平均价格(TWAP)算法,这里的平均价格是指输入委托单之时至市场收盘期间计算的平均价格,且该委托单只有在条件被满足的情况下才会被执行。委托单可能不会在指明的时段内被执行,因此不被保证。TWAP适用于所有美国股票。
注:
页面右上方的参考表格提供了对定单类型特点的总体概述。打勾的功能适用于一些组合,但不一定能与所有其他打勾的功能一道使用。例如,如果期权和股票、美国产品和非美国产品以及智能传递和直接传递都被打勾了,这并不能说明所有的美国及非美国的智能和直接传递的股票都支持该定单类型。有可能是这样的情况:只有智能传递的美国股票、直接传递的非美国股票和智能传递的美国期权被支持。
产品 | 可用性 | 传递 | TW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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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 | 美国产品 | 智能 | 属性 | ||||
股票 | 非美国产品* | 直接 | 委托单类型 | ||||
期权 | IB算法 | 有效时间 | |||||
外汇 | IB算法 | ||||||
*适用于澳大利亚股票。 适用于使用成本相加定价结构的客户交易的日本和香港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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