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交易所或其他市场中心因为IB客户下达的定单或因为客户破坏或调整请求而向IB收取交易破坏、交易取消或交易调整费用,那么客户本人将对该费用负有全责,并且该费用将从客户账户中被扣除。
除了交易所收取的费用(以及在交易所不收费的情况下),IB将对破坏交易的请求收取如下费用:
以上费用有可能变动。
美国 | ||
交易所 | 费用 | 补充信息 |
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 (ECBOT,Globex,NYMEX) |
500.00美元 | 当GCC(1)破坏一笔交易,负责向电子交易系统输入导致交易破坏/调整定单的一方需向交易所支付一笔管理费用,每次金额为$500。如果负责输入导致交易破坏的定单的非成员客户不能根据本部分的要求支付这笔费用,则托管该客户账户的清算成员将有责任支付这笔费用。
要获取更多信息,请点击以下链接:CME集团规则手册;法规588;法规622。 |
纳斯达克(NASDAQ) | 250.00美元 | 如果对先前作出的判决要求上诉且上诉维持原判,那么纳斯达克将对上诉进行罚款。
请在此页面查看有关该政策的补充信息。请在此处查看自2009年10月5日生效的明显错误规则更改。点击此处获取费用列表。 |
德国 | ||
交易所 | 费用 | 补充信息 |
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 | 500.00欧元 | 不适用 |
香港 | ||
交易所 | 费用 | 补充信息 |
香港期货交易所(HKFE) | 3000.00港元 | 不适用 |
瑞典 | ||
交易所 | 费用 | 补充信息 |
瑞典证券交易所(SFB) | SEK700.00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