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日起,IB有义务预扣与美国股票差价合约有关的多头股息税,使用适用于每个投资者居住国的税率。过去IB会为其对冲头寸支付股息税,然后将余下的净股息值支付给客户,不论客户定居何处。换言之,所有客户都获得了适用于IB的税收协定税率。
预扣要求仅适用于在2017年1月1日后开立的头寸。在1月1日以前开立的头寸不会产生任何预扣税务或其他税务调整。
指数差价合约免于适用新的美国税收预扣要求。因此,IB将为美国指数差价合约净值支付股息,不预扣之前应用的税务调整。
为明确起见,所有非美国股票和指数差价合约将继续基于适用于IB的税率支付股息净额。
非美国指数
股息基于价格指数的成分股支付的普通股息呈现为现金调整。该调整将反映适用的税收协定税率。股息将在底层股票的除息日产生,在支付日结算。总回报指数不支付股息或作税收调整。
美国指数
IB基于美国指数的差价合约支付净股息,不预扣税收或作其他税收调整。
经纪商将根据各指数成份支付的普通股息进行现金调整。底层股票股息在除息日预提,付息日支付。
IB不会为公司行动调整指数差价合约。影响指数成份的公司行动直接在指数水平反映。
在差价合约底层证券有公司行动的情况下,经纪商通常会像对底层证券的持有人一样向差价合约持有人反映公司行动的经济影响,包括进行现金调整、头寸调整、新证券或差价合约交割,或者综合以上方式。如果公司行动较为复杂,导致经纪商无法做出精确调整,差价合约头寸可能会在除息日前被平仓。
类型 | 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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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息 | 现金调整 |
特殊股息 | 现金调整 |
股息/红利发行 | 头寸调整1 |
可交易的优先认股权 | 现金调整。优先认股权的价值在除权日入账,反映在股票的开盘价中。 |
股票回购 | 差价合约持有人不参与。普遍适用终止2。 |
拆股 | 头寸调整1 |
分拆 | 新差价合约头寸、新证券头寸、现金调整或上述综合。普遍适用终止2。 |
合并、收购、投标 | 新差价合约头寸、新证券头寸、现金调整或上述综合。普遍适用终止2。 |
法定整合(新实体) | 新差价合约头寸、新证券头寸、现金调整或上述综合。普遍适用终止2。 |
注:
公司行动导致零散股的情况下,零散部分可按照不同于非零散头寸处理方式的现金调整方式独立处理。调整价值等于零散头寸量乘以除息日前日调整后的收盘价。
股票过除息日,并作为底层证券在相应付息日付款/收款后,股息调整便记录为应付/应收股息。
如果可在现金和股票之间选择(可选股息),IB会为多头差价合约持有人以现金调整股息替代付款(“PIL”)形式反映股息。空头头寸持有人可能需要付PIL,或新股(零星股以现金处理)。
多头头寸股息通常已扣除预扣税,而空头头寸则按总额计。下方表格列出了多头差价合约头寸的适用税率。请注意:
对于非美国股票差价合约
对于美国股票差价合约
股息国家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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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 0% |
比利时 | 15% |
中国 | 10% |
捷克共和国 | 15% |
丹麦 | 15% |
股息国家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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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 | 15% |
法国 | 15% |
德国 | 15% |
香港 | 0% |
日本 | 10% |
股息国家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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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 | 15% |
挪威 | 15% |
葡萄牙 | 15% |
新加坡 | 0% |
西班牙 | 15% |
股息国家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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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 | 15% |
瑞士 | 35% |
英国 | 0% |
美国 | 个别税率 |
如果盈透自行判断无法决定公正、透明的公司行动处理,盈透将在除息日前取消差价合约。盈透将尽早宣布终止。头寸平仓将以终止日收盘价计值。
经纪商可以在多种情况下自行决定终止差价合约,如果它认为差价合约不再能精确代表底层证券工具的经济状况,可能取消差价合约。这在有某些上述公司行动的情况下可能发生。其他情况下经纪商也可能取消差价合约,例如(不限于):底层资产没有流动性、底层资产缺失有效、恰当的借入能力、底层证券无力偿付、解散或除牌。